机关党总支2017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及
思想教育活动计划
各支部:
根据院党委《关于印发2017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计划的通知》(院党字[2017]1号)精神,结合总支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主要内容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四、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学习贯彻省、市、省财政厅、教育厅党建文件(会议)精神;大力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法治精神教育;持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围绕“连心、强基、模范”三大工程,深化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党员示范岗和党员先锋创绩活动;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党员意识、党员模范作用教育等活动,提高党员政治思想素质,提升工作效能。
二、组织形式
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至少每两周开展一次,各支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计划周内合理安排时间,如有需要则另增加时间。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以支部、小组组织为主,组织人事处(党校)、总支集中活动为辅。
请各支部结合实际,充分使用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运用专题学习讨论、党课、报告会、民主生活会、微信、QQ和社会实践等多种形式开展党员教育和管理。
三、具体要求
1.各支部应根据组织人事处(党校)和总支的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计划的主要内容,按照支部目标管理有关要求开展好党建工作。
2.各支部、小组认真做好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记录,严格考勤制度,严格党员管理,使每一次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做到时间、地点、人员、内容、效果“五落实”的要求。
3.继续开展支部书记上党课活动,支部书记本学期为本至少上一次党课。
4.请各支部结合实际对本支部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的内容作出具体安排,于2017年3月10日17:00前交总支朱老师(622917,电子、纸质稿)。
5.各支部及时报道活动情况。
附:机关党总支2017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安排表
机关党总支
2017年2月26日
附:机关党总支2017年上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安排表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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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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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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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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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6日
—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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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深入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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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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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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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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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总支、支部召开支委会,研究部署工作,制定计划;
2.组织召开“两学一做”专题组织生活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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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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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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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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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组织学习全国“两会”精神;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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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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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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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2.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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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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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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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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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及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文件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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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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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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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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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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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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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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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
2.开展党员先锋创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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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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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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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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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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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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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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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中华传统美德和法治精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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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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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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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总支、支部总结工作并形成总结报告;
2.各总支、支部组织开展纪念建党96周年活动;
3.召开“七一”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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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总支、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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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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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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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务工作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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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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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临时性安排以组织人事处(党校)、总支通知为准。
2.组织人事处(党校)、总支将对有关工作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