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对党员党费登记表和党员登记表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院党委组织部要求,请各支部在党员中传阅核对《党员登记表》和根据新党费标准计算的《党员党费登记表》。不论是否有误,请将核对结果于10月29日前反馈给总支。
附件:1、组织部《关于党员党费收缴标准调整的通知》
2、各支部党员党费登记表
3、各支部党员登记表
行政党总支
2012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