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两个文件的通知
各支部:
现将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院群组〔2013〕4号)、《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活动办〈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院群组办〔2013〕10号)转发给各支部。
总支落实意见如下:
1、请各位支部书记仔细阅读并认真领会上述两个文件的内容。
2、请各支部按要求做好本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准备工作。
3、总支民主生活会和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时间安排:11月1日——11月15日期间。先开总支民主生活会,后开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具体时间,待总支民主生活会日期确定后再通知。
4、各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时,必须认真、详细地做好记录。
5、关于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各项要求,请参照院群组办〔2013〕10号文件及其附件执行。
6、各支部要将专题组织生活会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于专题组织生活会结束后的3天内送总支。总支汇总形成总报告送院活动办。
7、根据学院文件要求,每名党员都要撰写对照检查材料。撰写的格式要求详见附件。
8、中层党员干部的对照检查材料由中层党员干部交分管领导审核后再交院活动办。其他党员的对照检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审核把关(签字)后,于10月28日前交支部,支部汇总后10月29日前交总支,10月30日总支统一交院活动办。请各支部注意时间节点!
9、未尽事宜,届时开总支支委会时再讨论确定。
附件:1、关于印发《江西财经职业学院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工作安排》的通知
2、关于转发省财政厅活动办《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有关具体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行政党总支
2013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