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
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各党支部: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委组织部《关于开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通知》(赣组电明字〔2018〕30号)和《关于开好“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补充通知》(赣组电明字〔2018〕32号)精神,按照《省财政厅领导班子“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和学院党校《关于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工作要求,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待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后,于2018年9月28日(周五)前组织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
请各党支部严格按照学院党校《关于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详见附件)具体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并以支部为单位报送下述材料:
1.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前,请将各支部班子成员个人发言提纲(本人签字)于9月21日(周五)上午11:40前报机关党总支综合楼1009室周婷处备案。
2.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后,请将各支部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书面报告(支部书记签字、支部盖章)和会议记录(党支部工作记录本)于9月30日(周日)上午11:40前报机关党总支综合楼1009室周婷处。
附件:学院党校《关于召开“坚决全面彻底肃清苏荣案余毒持续建设风清气正政治生态”专题组织生活会的实施方案》
机关党总支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