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支部申报的管理服务示范岗被学院确定为第三批“党员示范岗”
2013年6月,本总支行政支部申报的“管理服务示范岗” 被学院确定为第三批党员示范岗(集体示范岗)。详见院党字〔2013〕13号文。
一、党员示范岗岗位名称:管理服务示范岗。
二、党员示范岗责任主体:行政党支部
三、党员示范岗岗位责任人:刘锋
行政党总支
201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