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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行政党总支关于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的通知

各支部:

根据院党委《关于印发〈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方案〉的通知》、组织部《关于举办第二十三期党员培训班的通知》要求和《行政党总支2012年下半年党员组织生活及思想教育活动安排表》的安排,经总支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在本总支全体党员中开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征文比赛活动。具体事项如下:

一、征文目的

1、促进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系统地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进头脑”。

2、促进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将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推动党的十八大精神学习活动“见成效”。

二、征文对象

本总支全体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共计76人都要参加本次征文活动。

三、征文主题、体裁和要求

1、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这个主题来撰写,题目自拟。

2、征文可以是论文、调研报告、心得体会等(小说、诗歌、散文、通讯报道除外)。

3、征文要求

(1)数量要求:每人一篇

(2)篇幅要求:二级机构负责人以上(含二级机构负责人)党员的征文2000字以上;其他党员的征文1500字以上。

(3)写作要求:要结合个人的思想实际、工作实际写;或者围绕十八大精神的某个方面、某个专题进行深入实际的调研总结;或者围绕十八大精神的某个方面、某个专题进行理论探讨等。

严禁从报刊、网络等媒体上抄袭他人作品。

四、完成时间和稿件形式

1、撰写时间:2012年12月13日——2013年1月7日。

2、交稿时间:个人于2013年1月8日交支部;支部于2013年1月9日交总支。

3、稿件形式:一律交纸质打印稿(A4纸,正文用四号字排版)。

五、征文评定

1、评委评阅:总支聘请有关院领导和党建工作者组成评委小组,进行客观、公正评分,依据评分情况、支部情况综合考虑“优秀奖”的评定结果。

2、评定比例:原则上按党员总数的15%评出征文“优秀奖”。

六、奖励

(1)征文获“优秀奖”的,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2)获“优秀奖”的征文,推荐在院报、院学报上刊发。

望各支部认真组织党员参赛。

行政党总支

2012年12月13